工作流程

治安科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1-05-22 作者:保卫处 来源:保卫处

治安科是保卫处负责落实学校治安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纪律,秉公执法,保守秘密。

二、负责制订并落实学校治安管理规定的各项工作,监督校内各单位贯彻落实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负责组织落实对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

四、督促指导各部门建立健全治安、安全岗位责任制度,签定治安安全责任书。

五、负责校内一般案件(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完善校内接(处)警制度,协助公安机关在校园内开展工作。

六、加强对校卫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校内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点场所的安全保卫和反恐防暴工作,协助校内重点人员的帮助转化工作。

八、积极开展保障师生员工权益的各项相关工作,及时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

九、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治安科科长(副科长)岗位职责

 

治安科科长主持治安科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采取不同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树立保卫处良好形象,牢固树立为师生员工服务意识。

二、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落实校内社会治安的各项措施,指导、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治安安全岗位责任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其实施工作,与有关部门(位)签定治安责任书。

三、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在保卫(公安)处的指导下,搞好各类治安专项活动的组织工作。

四、受理校园内治安案件、一般刑事案件的报警,协调处理各类治安纠纷,对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各类案件的查破工作。

五、负责对全校重点防范区域安全工作的监督,加强保险柜安全管理,落实治安达标措施。

六、在保卫(公安)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好重大节日、假期及平时的护校值班。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科长不在时主持治安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