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科是保卫处对外服务的窗口,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其工作职责是:
一、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全校教职员工及其家属、学生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做好研究生、外省籍本科新生的户籍迁入工作,并建立学生户籍档案;
三、负责做好应届毕业生户籍迁出工作;
四、负责为符合户籍迁移政策的教职工办理集体户口的迁入、迁出手续并建立教职工户籍档案;
五、负责为学校集体户内人员办理与户籍相关事宜所出具的各类证明;
六、负责为全校师生及往届毕业生提供有关户籍方面的咨询服务;
七、负责教工集体户口、学生户口的保管、查询及借用工作;
八、负责做好户籍的微机化管理,认真,细致、准确地对户籍档案资料进行统计、登记,达到查询方便、管理规范;
九、协助辖区派出所做好在校师生居住证的录入工作,严格执行审查和审批制度;
十、负责协调与辖区派出所户政管理部门关系,便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户籍科科长岗位职责
在处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户籍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教育部、青岛市公安局有关规定,学习、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集体户口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建立健全有关户籍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三、做好全校师生员工户口基本情况的调研,核查、建卡、变动、统计、上报以及咨询、答疑等工作;
四、做好与辖区派出所户政部门的协调和联系工作,及时申报新生入户及毕业生迁户的时间安排和实施计划;
五、负责为教工、学生因出国、结婚、购房、办证、公证等事宜,出具介绍信及办理相关证明;
六、做好在校师生的居住证录入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