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9 作者: 来源:

各学院、部(处)、高密校区,校直各单位:

2017年国庆节即将来临,根据上级及学校指示精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安定的节日。为此,现提出以下几条具体意见:

一、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节日假期前,各单位要对所属师生员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工作,将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有效结合起来,重点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溺水以及预防雷电、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使师生牢固树立法制意识、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防止上当受骗,提高自身和财物安全的防范能力。

二、开展安全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重点放在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和安全隐患清查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已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单位,必须按整改要求整改到位,因整改不到位发生事故的,将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火灾隐患检查,对实验室、高危品库房、各楼馆厅堂进行细致排查。假期中,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必须切断电源,防止发生意外。

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工作。针对国庆长假期间学生留校情况,认真做好学生留校登记,以宿舍为单位确定责任人,学院要及时掌握学生去向,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留校学生的人身、财物安全。要求在学生离校时要断开宿舍内各类电器,整理、打扫好房间,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以防失窃。

三、加强校园治安管理,落实各项安全与防范措施

加强外来用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学校施工组织管理部门应加强国庆假期校内进驻的施工队伍安全教育及人员日常管理,做好施工期间外来人员登记造册,对工地和外来人员居住工棚进行严格管理,切实做到按规定安全用火、用电,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财产安全。

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部门,要严格按危险品管理规定存放,严格领用和使用登记制度,落实使用人和保管人员安全责任制,坚决杜绝乱丢乱放和失窃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及时清理保管好残存、废弃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严格保险柜、现金、支票、其它有价证券及各类公章的安全管理,严防失窃。

要加强对计算机机房、校园网以及校内电子阅览室的管理,加强对责任人员的教育,严格网络监控,严禁复制危害国家安全、危害政治稳定的宣传品,严禁利用校园网发布反动言论,违者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为维护校园秩序,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学校公共资源在校区举办辅导班、培训班等,经批准举办的各类会议也要及时到保卫处备案,明确联系人、安全负责人。

四、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

认真安排好本单位的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人员在岗,值班责任落实,确保信息畅通。假日期间,各部门负责人必须确保联络畅通,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保卫处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假期中发生的治安问题,处理各类案(事)件,校园巡逻。

 

 

保 卫 处   

2017年9月19日